第(1/3)页 “林小姐的手,不像是拿眉笔的手,倒像是拿惯了更重的东西。” 李士群的声音像一条冰冷的蛇,顺着沈清的耳膜往里钻。 他的手掌干燥粗糙,指腹正死死地按在沈清虎口的老茧上。 那是常年握枪留下的痕迹。 虽然沈清用了大量的雪花膏去掩盖,但骨子里的硬度是磨不掉的。 舞池里的音乐依旧靡靡。 周围的人都在醉生梦死,没人注意到这边的暗流涌动。 沈清的心跳依然平稳,连呼吸的频率都没有乱上一分。 她并没有急着抽回手,反而顺势反握住李士群的手,修长的指甲在他掌心轻轻一划。 “李主任真是好眼力。” 沈清凑近了一些,身上的香水味混合着红酒的醇香,直扑李士群的鼻端。 “我在新加坡的时候,最喜欢骑那种烈马,还喜欢拿着猎枪去打野猪。” “家父常说,女孩子家家太野了不好,嫁不出去。” “可我就是喜欢那种征服的感觉,李主任,您说这算不算毛病?” 她一边说,一边用那双桃花眼似笑非笑地盯着李士群。 眼神里全是富家女的骄纵和野性。 李士群盯着她的眼睛看了足足三秒。 他在找破绽。 找恐惧,找慌乱,找哪怕一丝一毫的心虚。 但他什么都没找到。 只看到了一团火,一团被金钱和宠爱堆砌出来的、不知天高地厚的火。 “林小姐真是女中豪杰。” 李士群松开了手,脸上那阴冷的笑意收敛了几分,换上了一副客套的面具。 “在这个世道,有野性是好事,活得长。” “不过上海滩毕竟不是新加坡,林小姐玩归玩,枪这种东西,还是少碰为妙。” 沈清咯咯一笑,甩了甩手腕,仿佛刚才的试探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。 “多谢李主任提醒。” “不过本小姐的枪,只打畜生,不打人。” 一曲终了。 沈清没有再理会李士群,转身挽着陈深的胳膊,像只骄傲的孔雀一样走出了舞池。 直到坐进车里,隔绝了外面的视线,沈清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。 后背的冷汗,已经把真丝旗袍浸透了。 这个李士群,比传说中还要敏锐。 刚才只要自己哪怕抖一下,今晚就别想走出百乐门的大门。 “去霞飞路。” 沈清冷冷地对司机吩咐道。 “林小姐,这么晚了去霞飞路干什么?那边的商铺都关门了。” 第(1/3)页